抗体委托生产合同
甲方(委托方):
**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**
乙方(受托方):
**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**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、互利互信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抗体产品生产事宜,达成如下合同条款:
第一条 委托生产项目
1.1 产品名称:(以下简称“委托产品”)。
1.2 产品规格与质量标准:详见本合同附件一《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》。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
1.3 生产规模与批次:本次委托生产总量为 ,共分为 __ 个生产批次。具体生产计划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。
第二条 技术资料与物料提供
2.1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,向乙方提供委托产品生产所必需的、完整的技术资料(包括但不限于细胞株、生产工艺、质量标准、检验方法等),并确保其合法性、真实性与准确性。
2.2 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(如:)由 方提供。提供方应确保物料质量符合生产要求,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。具体物料清单及标准详见附件。
2.3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物料后,应进行核对与确认。如有异议,应在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。
第三条 生产与质量控制
3.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、经双方确认的技术资料、质量标准以及现行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GMP)或相关生物制品生产质量管理要求组织生产。
3.2 乙方负责委托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检验,并出具每批产品的检验报告。甲方有权对生产过程和检验结果进行监督与审核。
3.3 生产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偏差或变更,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,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。
第四条 交付与验收
4.1 交付地点:乙方生产场地()。
4.2 交付时间: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批次产品的生产及厂内检验,并通知甲方接收。
4.3 验收: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委托产品及检验报告后 __ 个工作日内,依据附件一的标准进行验收。验收合格,出具验收合格证明;验收不合格,应书面说明理由。双方对验收结果发生争议时,可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复验,该复验结果为最终依据,费用由责任方承担。
第五条 费用与支付
5.1 本合同委托生产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(大写:)。此费用包含生产、检验、包装(初级包装)、厂内仓储等费用,但不包含物料费、运输费及特殊检测费。
5.2 支付方式:
(1)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,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% 作为预付款;
(2)所有批次产品生产完成并交付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,甲方支付剩余 % 的尾款。
5.3 乙方收到每笔款项后,应向甲方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第六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
6.1 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、委托产品本身及其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(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、技术秘密)归甲方所有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,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。
6.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甲方任何技术信息、商业信息均为保密信息。乙方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,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,此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解除。
6.3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任何工艺改进或新技术成果,其知识产权归属由双方另行协商约定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7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7.2 乙方原因导致交付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,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返工、重制或换货,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;若无法返工、重制或换货,或因此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乙方应退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。
7.3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费用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逾期金额的 ‰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7.4 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‰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
第八条 免责条款
因不可抗力(如地震、火灾、战争、政策重大调整等)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,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证明,可免除相应违约责任。双方应协商后续处理方案。
第九条 争议解决
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甲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十条 其他
10.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。
10.2 本合同一式 份,甲乙双方各执 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0.3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,或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、补充,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。
10.4 本合同附件如下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:
附件一:《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》
附件二:《物料清单与标准》
附件三:《生产计划表》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__ 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(签字):
委托代理人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__ 日